南阳市档案局(馆)连续多年被南阳市委、市政府评为“目标管理全面达标先进单位”;连续三次被河南省委、省政府授予“省级文明单位”;继“七五”、“八五”、“九五”荣获全国、全省先进集体,2003年又被国家人事部、国家档案局授予“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。
截止2004年底,全市14个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部成为“省一级标兵档案馆”,在全省率先实现“一片红”;馆藏档案近3000个全宗,档案资料106万卷册;在档案室目标管理工作中,有1153个机关档案室进入省级先进单位,33个系统建成档案管理佳系统;事业单位有46个达到国家、省级先进;企业单位有206个达到国家、省级先进;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率先在全省实现“四个百分之百”。南阳市档案馆馆库建筑面积为2973平方米,近年来陆续建成荣誉室、特藏室、特色库,与陈列室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经形成一体;利用触摸屏技术建立了档案信息查询系统,安装了库房温湿度自动监控系统;已公开现行文件阅览中心已运行,并联通市政府电子政务网。
馆藏档案325个全宗,有文书、专门、科技、声像档案四大门类,共13.8万卷,其中开放档案5079卷。档案起止时间为1796年至2003年。馆藏资料2.8万册,起止时间为清同治5年(1866年)至2005年。南阳市档案局(馆)是中共南阳市委、南阳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,内设机构有办公室、法规教育科、业务指导科、保管利用科、征集编研科,直属机构有南阳市档案保护技术中心。
主要职能:
(一)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及其《实施办法》,拟定档案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制度;负责全市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、宏观管理;监督、指导、协调全市档案业务工作;指导市档案学会工作。
(二)负责接收、征集、整理、保管市级历史档案、革命历史档案和市直机关的重要现行档案及有关资料;负责收集散存在市外的档案资料及与南阳有关的史料;负责档案编研出版工作,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。
(三)组织、指导全市档案理论研究工作,推广档案科研成果;制定档案工作标准化、现代化方案,并组织实施。
(四)负责制定全市档案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规划,组织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。
(五)负责监督、指导全市档案馆库的规划、修建和改造工作;协调、指导市属各类档案馆档案资料的接收范围。
(六)组织全市档案宣传活动,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档案外事活动及对外交流。
(七)制定全市档案馆网络布局规划,指导全市档案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服务工作,负责档案信息网络建设。
(八)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